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經區(qū)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(tài)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(wěn)定?,F(xiàn)公布兩起典型案例。
案例一:
2024年1月,網民周某為博取關注,在微信群內故意捏造“小孩器官被偷走焚燒”的謠言信息,擾亂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周某給予行政處罰。
案例二:
馬某(化名)因與他人存在糾紛,多次通過網絡平臺發(fā)送侮辱、恐嚇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,被公安機關兩次行政處罰。馬某仍不思悔改,為發(fā)泄私憤,繼續(xù)在網絡平臺對他人進行侮辱謾罵,并泄露他人個人隱私,同時使用語言威脅他人。馬某的行為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,并對他人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八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馬某刑事拘留。
經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網上發(fā)言同樣需要遵循公序良俗,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網絡空間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達渠道,但暢所欲言并不代表為所欲為,應該做到理性,謹言慎行、合理表達,切不可虛構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、詆毀他人。在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等隨意罵人、損毀他人名譽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廣大群眾要通過文明、理性、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,維護健康有序的法律環(huán)境。